方立天教授:关于当代佛教与文化繁荣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04 04:00:06作者:正觉网方立天
一、 小 引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奋斗目标。《决定》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决定》的发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热潮。那么,当代中国宗教与中国文化战略塑造、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深层关系如何,当代中国宗教如何参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怎样在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中发挥积极作用?我们认为这是需要和值得探讨的重大问题。本文拟就如何认识当代中国佛教与社会主义主导文化以及其他文化形态的关系,和当代中国佛教参与社会文化建设的领域、途径、方法等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看法,以求教于方家。
二、佛教基本教义与共产党的
思想体系有某些共同之处
首先,佛教与共产党人在主张为人民群众解除受压迫的痛苦方面有着共同之处。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对宗教信仰知识的通识教育,人们普遍缺少对宗教信仰的理性认知,以为佛教与党的宗旨、社会主义文化、主流社会意识是根本不同、完全对立的,其实不然。毛泽东曾在和达赖喇嘛的谈话中说:“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是代表当时在印度受压迫的人讲话的。他主张普度众生,为了免除众生的痛苦,他不当王子,创立了佛教。因此,你们信佛教的人和我们共产党人合作,在为众生(即人民群众)解除受压迫的痛苦这一点上是有共同之处的。”[3]这里明确指出佛教的创立不是为了维护压迫者的利益,相反还是代表受压迫者的愿望的,释迦牟尼创教的意旨与共产党人解除人民群众痛苦的宗旨有其共同之处。毛泽东在和班禅大师谈话时又进一步说,佛经是有不同类别的:“有上层的佛经,也有劳动人民的佛经,如唐朝时六祖(慧能)的佛经《法宝坛经》就是劳动人民的。”[4]这是肯定有的佛教经典表达了劳动人民的期望、思想、信仰、价值,也就是说,佛教教义体系和共产党人的社会政治思想体系是有部分相通相同之处的,是有“求同”空间的。
其次,佛教的某些无神论思想因素与共产党人的无神论理念也有相通之处。人们通常都认为,共产党是无神论,宗教是有神论,这种观点在原则上是符合实际的,但就佛教而言,情况要复杂得多。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中有这样的对答:“问:佛是神吗?答:不,佛不是神。”[5]佛是公元前六世纪时的古印度人,名悉达多,姓乔达摩。因他属于释迦族,人们尊称他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的圣人。佛的意义是“觉者”或“贤者”。佛是真实的历史人物,思想导师,精神领袖,不是超越人间、超越自然的神灵。佛教也反对婆罗门教的梵天(上帝)为世界创造主的说法,认为世界上没有创世主的神灵存在。显然这些佛教思想与共产党人的无神论理念是一致的。虽然如此,但是我们也认为,难以把佛教归结为无神论,佛教虽具有无神论的思想因素,但就总体而言,佛教是有神论,属于多神论的信仰文化范畴。
再次,佛教与共产党人在世界观上也有一定的相通之处。世界观是人们对于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共产党人的世界观。缘起论是佛教徒的世界观。“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意思是世界上一切现象或事物的生起,都是彼此相待的互存关系和条件,离开关系和条件,就不能也不会生起任何一个现象或事物。
由上述可见,佛教教义与共产党人的思想宗旨确有某些共同点或近似点,可以相容存在。阐扬佛教教义中与共产党人思想宗旨的共同点或近似点,有助于推动共产党人思想宗旨的弘扬。
三、中国佛学是中国国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学是指一国的学术,学术是系统而专门的学问,中国国学即中国的系统而专门的学问,包含两层意义:一是中国的,中华民族的学术,是汉、满、蒙、回、藏等民族所探索研究的学问;二是从古到今,即自殷商西周的史官之学,直至近现代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新儒学、人间佛教等学说,都属于中国国学的范畴。
佛学与中国国学关系如何呢?一些人由于不了解佛学,往往以为佛学是从印度传来的,而把它排斥在中国国学之外。实际上,佛学自印度传入我国,经过长期以来与中国社会、政治、思想、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形成了中国化的佛学。中国佛学是既继承又发展了印度佛学而不同于印度佛学,并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儒、佛、道三大组成部分的重要内容。
中国是一个大国,是一个文化大国,是富有人文、理性传统的大国。当外国宗教文化传入中国后,必定会与中国固有文化产生摩擦、磨合,经过中国文化精英的创造性转化,而形成中国化的宗教学说。就佛教来说,隋唐时代形成的天台、华严、净土和禅诸宗,就是典型的中国化的佛教宗派。如多方面中国化了的惠能禅宗,就针对印度佛教的于个体之外外在成佛的思想轨迹,把解脱成佛转换为个体自身的本性显现(“见性成佛”);针对印度佛教以义理思辩淹没感性体悟的传统,以自悟体证取而代之;又针对印度佛教的繁杂修持仪式,转而倡导简易的顿悟法门;还反对佛法脱离世间的倾向,强调佛法与世间两者相即不离的关系等。由此可见,禅宗等中国化佛教宗派思想的内容与形式、精神与风貌,都反映了中国社会历史的特征,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脉。应当承认,隋唐佛学代表了中国当时思想文化发展的巅峰,是中国国学的绚丽篇章。
如果说,集中体现佛教中国化的惠能禅宗是中国佛学对古代中国国学最大贡献的话,那么,太虚等人创立的人间佛教学说则是中国佛学对近现代中国国学的重大贡献。所谓人间佛教,是以现实人生为基点,以人的清净心为基础,通过大乘菩萨道的修持,达到完善人格进而建立人间净土的佛教。与传统佛教相比,人间佛教是由以众生为本位转为以人类为本位,由以僧人为本位转为以社会成员为本位,由重生死大事转为重现实人生,由重出世转为重入世,由追求彼岸净土转为建设人间净土,由依靠他力转为依靠自力。人间佛教思想是中国近现代历史的产物,为中国海峡两岸四地汉传佛教所认同,不仅日益成为汉传佛教的主流,而且对当代中国国学的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由此,我们以为,就中国国学的构成来说,只讲儒学、道学是不完整、不准确的。中国佛学思想的广度、深度在某些方面实际上超过了儒学、道学,是中国国学的重要构成部分。
我们也以为,就中国国学的研究来说,只研究儒学、道学是远远不够的,要全面研究中国国学,就必须研究中国佛学。
我们还以为,就中国国学的发展来说,只强调儒学、道学也是不全面的,要科学发展中国国学,就必须推动儒佛道在互动中向前发展。
四、佛教是建设优秀传统
文化传承体系的重要环节
《决定》在谈到“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时指出:“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6]党中央的这一论断,为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佛教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重要一环。佛教作为传统文化传承时,应该成为弘扬中华文化的积极因素,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基础,成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有力支撑。
佛教文化传承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然而最重要的是要做好“三宝”的传承建设。“三宝”是指佛、法、僧。佛陀是佛宝,佛所说的法是法宝,佛的出家弟子的团体僧伽是僧宝。因佛、法、僧能令大众止恶从善,离苦得乐,极为尊贵,故称之为“宝”。“三宝”是佛教的基本构成,是佛教寺院的基本内涵,也是佛教文化传承体系的三个重点。
佛教寺院是安置佛像并供僧尼止住以修行佛道的处所,也是佛教及其文化传承最重要的载体。平时加强保护和适时修建寺院是佛教文化得以传承的前提,也是中华优秀文化赖以传承的重要方面。
佛教《大藏经》被视为“三宝”中法宝的代表,是佛教文化的承载,也是我国古籍的重要构成内容。加强佛教古籍的保护,并在保护基础上充分利用,积极弘扬佛教优秀文化,是佛教文化传承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内容。
僧人是佛法的修行者、继承者、弘扬者,对于佛教文化的传承具有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鉴于佛教人才对佛教的传承发展和未来命运的极端重要性,赵朴初在1992年初曾说:“当前和今后相当时期内佛教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第一是培养人才,第二是培养人才,第三还是培养人才。”[7]佛教的现实表明,这一重要论断并没有过时。笔者在思考中国佛教建设时脑海也生发出了一种想法:造就一位高僧,胜建七座大寺。佛教人才是绍隆佛种、担荷如来家业的根本保障。全力加强佛教人才的培养,是当代中国佛教文化传承的头等大事。
五、发挥佛教道德教化功能,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文化发展繁荣的重要内涵,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核心内涵。一个国家公民的道德素质水准,是一个国家凝聚力、亲和力的重要表现,是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保证,也是国家强大和伟大的力量源泉之一。我国一直重视公民道德建设,但应当承认,效果还不够显著,究其原因有三:一是道德建设的理论不完善、不到位;二是部分领导行为失范,破坏了人民群众践行道德规范的自觉性、积极性;三是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不配套、不健全。这些原因是有联系的,其中第一个原因就深刻影响了后两个原因。这里仅就第一个原因作一简要的论述。
据笔者长期的思考,佛教伦理道德学说体系,尤其是其中的因果报应思想,在公民道德理论建设方面是值得借鉴的。道德是关乎人的价值理念、行为规范、人格塑造和人际关系,是提倡人“应该做什么”和要求人“不应该做什么”。通常人的自然本能行为是追求现实利益和眼前需要,而要把本能行为转变为道德行为,就需要提供一种理论根据和思想基础,也就是要有价值理念的终极源头,要有包括崇高理想或终极信仰的超越的精神信念、信仰。也就是说,我们倡导道德规范,引领人民群众去践行,需要说明一个问题:人民群众为什么要践行倡导的道德规范,它对个人的人生价值有什么意义。只有深刻阐明这个问题,人民群众才能从思想深处去自觉践行道德规范。但是要解答这个问题并非易事。古今中外一些思想家都热心于探讨这个问题,在我国古代就有“福善祸淫”说,《周易文言传·坤》:“……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宣扬为善得福、作恶得祸的思想。道教提出“承负”说,宣扬后人承负祖先的过失而有罪,先人行恶,报应于后人,先人行善积德,则后人会得报应受福,也就是说,先人的善恶报应由其后人来承担。佛教的因果报应论有所不同,它把受报应的主体规定为行为者自身,强调自作自受,反对将作因与受果相割裂,排除由子孙承受果报的他人受报说。佛教还批评世典“谈遗过去,辩略未来;事尽一生,未论三世。”[8]认为人有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与此相应,报应也有三种:“经说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9]三报说为因果报应论提供了“圆满”的时间性概念,解答了现实生活中善人得祸、恶人享福的矛盾现象。佛教因果报应说,强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马上就报”,把自身的善恶行为和个人的苦乐祸福、前途命运统一起来,从而说明了个人为什么必须弃恶行善、践行道德规范的问题。由此可以说,佛教因果报应说为当前道德建设的形而上学立论提供了有益的参照,为个人和社会的伦理价值取向提供了一块重要的基石。
从理论上说,善与恶是相对的,从社会实际生活来看,因与果也并非完全一致对应,但从宗教信仰和伦理道德的价值取向角度而言,佛教因果报应理论显然是有其合理性的。历史表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理念也一直是维护中华民族伦理价值的重要思想支柱之一。我们若能吸取因果报应说的合理内核,适当应用于当前的道德建设,就能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提高道德实践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从而必将提升广大人民和干部的道德操守,进而也必将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
六、积极参与和开展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
具有一定规模的寺院,往往既是实物形式的历史文物,也是一座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佛教寺院以其优美的人文景观点缀着祖国山河大地,激发游人前来参观的巨大兴趣和热情。从一定意义上说,寺院也是一种公共文化设施,尤其是名山胜地的重要寺院,更是具有重大历史文物价值的公共文化设施。我们一定要精心加以维护,使文物得到良好保管,建筑得到妥善维修,环境得到充分保护,使寺院成为清洁幽静、环境优美的游览胜地。中国佛教寺院有为大众服务的优良传统,在当前更需要为游人的参观、鉴赏提供便利,使之有所收获,增长对佛教优秀文化的了解和理解,进而有助于游人人文素质的提高。
综观全国有条件的重点佛教寺院参与和开展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方式,类别多样,丰富多彩,如举办佛教文物展览、文化节、人文宗教讲座、佛教音乐会,组织书画比赛,开展公益慈善救济活动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寺院今后当不断开拓思路,参与和开展更多的社会公益性文化活动,以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七、大力开展对外佛教文化交流
开展国际友好交流是中国佛教的一个优良传统。赵朴初在《中国佛教协会三十年》中说:“在历史上,中国和亚洲许多国家的高僧大德,曾梯山航海,往来于陆上和海上的‘丝绸之路’,传播友谊的种子,交流中外文化。我国法显、玄奘、义净、鉴真等大师们的西行和东渡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典范。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10]
当前,宗教因素、地缘宗教的作用日益凸显。一些国家为争取道德制高点、话语支配权和对民众思想影响,以及国家安全,都十分重视宗教在对外关系上的意义和价值、功能和作用。中国周边的地缘政治形势严峻,但是,包括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和南传佛教三大系统的中国佛教文化在东亚文化圈和东南亚文化圈却有区位优势。我们应当大力开展与周边有关国家的佛教文化交流和民间友好交流,以增进与周边国家人民的了解和友谊,维护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八、加强佛教文化建设,推动社会文化繁荣
佛教要在推动社会文化繁荣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就必须加强自身的文化建设。为了做好当前佛教文化的建设,除了上述已提及的要重视培养人才外,似还需重视的问题有:
(一)要提高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深刻理解佛教文化对佛教自身发展和社会文化繁荣的重大意义,进而树立文化强寺的理念,把佛教文化建设放在各项建设的突出位置,为发挥佛教在社会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夯实基础。
(二)要有理性精神,既善于自我证明、自我弘扬,又敢于自我批判、自我反省。要以理性态度,深入挖掘佛教教义中有助于缓解当代人类社会矛盾,有助于提升个人道德素质、和谐人际关系,以及协调人与自然矛盾的思想,并对这些思想作出与时俱进的新阐释,用现代语言加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新阐述,以推动社会文化的发展。
(三)要结合当前国情和时代特点,不断创造出人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以便更有效地弘扬佛教文化,进而推动社会文化的繁荣。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本文为上海玉佛寺2012年12月7日召开的“当代佛教与文化繁荣”学术研讨会论文)
【注 释】
[1] 该文件已由人民出版社于2011年10月出版。以下简称《决定》,又,凡引《决定》,只注页码。
[2] 《决定》第43页。
[3] 《同达赖喇嘛的谈话》,《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114页,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2001。
[4] 陈晋:《毛泽东读书札记诠释》,载《瞭望》,1993(8)。
[5] 《赵朴初文集》(上卷),第572页,华文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6] 《决定》第25-26页。
[7] 《佛教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是培养人才》,《赵朴初文集》(下卷),第1121-1122页。
[8] 道安:《二教论·教指通局十一》,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第358页。
[9] 慧远:《三报论》,石峻等编:《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1卷,第87页。
[10] 《赵朴初文集》(上卷),第5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