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丹居士:佛告诉你:为何要报“国土恩”?
发布时间:2024-03-04 04:01:06作者:正觉网摘自 卢志丹《佛度有心人》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经中强调:“国王恩者,福德最胜。”为什么?因为国王肩负教化人民、治理天下的重任,对人民的安乐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能使人民避免他国侵逼、自界叛逆、饥馑、疾疫、灾荒等恐怖。经中譬喻说:
“譬如世间一切堂殿,柱为根本,人民丰乐,王为根本,依王有故;亦如梵王能生万物,圣王能生治国之法,利众生故;如日天子能照世间,圣王亦能观察天下人安乐故。王失正治,人无所依。”
人若离了国家,便如浪子无家可归,凄惶孤苦,无所依靠。一个国家中所有的人民,都沐浴在国王的德晖中,其所有的事业成就,都有国王的一份功劳。如经所言;“若王国内一人修善,其所作福皆为七分,造善之人得其五分,于彼国王常获二分。”既然有大恩于我,作为人民的佛弟子,理应知恩报恩,报效国家,尽忠尽职。
佛当时说法,针对的是古代社会的听众,按当时社会制度,国王乃国家之代表,因此教人报国王恩。
在现代社会,佛说的报国王恩,自不宜限于国家元首,而应理解为现代爱国主义意义上的国家、祖国。现在已是21世纪新时代,有国王的国家已经不多了,而且现在的国王和历史上的观念也有所不同。所以有人就把四重恩的第三恩“国王恩”直接改为“国家恩”或“国土恩”。但无论是“国王恩”还是“国家恩”、“国土恩”,都是要求人们不要忘掉国家的恩德,要报效国家的恩德。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报国家恩呢?国家对每个人有什么恩德呢?简单概括起来有如下几条:
首先,国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处所。如果没有国家的依托,没有社会的互助我们就无法生存。我们的衣食住行都成困难,所以国家对我们有养育之恩德。
其次,国家对我们有保护之恩。国家有法律法规、典章制度,维持社会秩序,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大家才能安乐生活。佛经云:“以正法化,能使众生悉皆安乐。”如果国家没有司法体系、执法部门维护社会治安,那么我们的财产没人保护,生命也没有保障,如此我们就不能够安居乐业。
再者,国家能够统领全国人民,时刻保卫祖国领土的完整,不受外敌侵犯,为我们提供了安宁祥和的生活环境,我们才能够休养生息,修行办道。
因此,我们只要心存感激,就会多做对他人对社会有益的事情。所以每个人时时处处能有感恩思想,那么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自利、欺骗压迫就会逐步缓解和消除,社会就会充满谅解和爱心,对于我们国家要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也就不远了。
佛陀在其他各种经典中也经常教导弟子们对国言忠,对亲言孝,对子言慈,对友言信,守五戒,行十善,修六度万行,在在处处都是要人先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进而再修出世之法。从佛陀的言传身教中也可以看出,他并非只管出世间的山林隐士,而是一位极度热心于济世导俗的法王,也是一位孝敬慈亲的孝子。他虽然辞亲割爱,出家修道,但当他得道成佛时,并未忘记报答亲族国恩。
佛陀成道之后,经常在外游化,很少回到自己的祖国迦毗罗卫。然而,当他得知自己的祖国受到外族攻击的时候,毅然前去阻止。虽然最终没能挽救祖国灭亡的命运,但他尽了作为一个国民的最大责任和努力。
据《增一阿含经》记载:
波斯匿王初登王位时,想迎娶一位释迦族女子作王后,于是派遣大臣去迦毗罗卫国求婚。五百释迦族人聚会商议此事,他们显得十分不悦,因为释迦族种姓高贵,不应与女奴之子婚配,但又因惧怕得罪波斯匿王,所以一时商议不下。当时长者摩诃男说:“波斯匿王的性情暴恶,我们如果不应允,他必定会毁坏我们的国家。我家婢女有一位美丽端庄的女儿,不如就将她嫁给波斯匿王。”得到众人同意后,摩诃男就让此女子沐浴更衣,又用宝车亲自将她送往波斯匿王那里,并且告诉波斯匿王:“这是我的女儿,你们可以成亲。”国王非常欢喜,拜她为第一夫人,不久夫人生下一子,即琉璃太子。
太子八岁时,波斯匿王就令他前往迦毗罗卫国学习射箭的技艺。琉璃太子乘着大象,与众多仆人一同前往摩诃男家中。摩诃男召集五百位童子,陪伴王子学习。
当时,新建了一座讲堂,犹如天宫一般。众人说:“我们应先延请佛与僧众前来应供,这样可以获得无量福报。”于是敷设座具,悬挂幡盖,以香水洒地,焚烧名香。这时,琉璃太子跑进讲堂,登上狮子座,释迦族人见后,声色俱厉地呵斥他:“女奴的儿子!”并且将太子牵出门外,推倒在地。琉璃太子感到非常屈辱,便对身旁的苦行梵志说:“释迦族人对我横加毁辱,以后我登上王位时,你要提醒我这件事。”
后来,波斯匿王死后,琉璃太子继位,苦行梵志就此事提醒琉璃王。琉璃王便命令群臣集合四种兵甲,前去讨伐释迦族。
消息传到佛陀的耳朵里,佛陀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便以大无畏的精神,一个人出现在琉璃王军队必经的大路上,结跏趺坐在一棵枯树下,任由烈日暴晒。
琉璃王看到佛陀坐在路旁一株没有枝叶荫蔽的舍夷树下时,便下车向前问讯道:“尊敬的世尊,有许多枝叶繁茂的树,您为什么偏要坐在这棵不能荫蔽的枯树下呢?”佛陀回答说:“祖国和亲族的荫蔽,胜过所有的荫护,你现在要消灭我的国族,我不是成了一个没有荫蔽的人了吗?我坐在树下享受那短暂虚幻的荫凉,又如何能止息我内心失去国族的哀痛呢?”
琉璃王听了佛陀的话,有所感动,立即退军。琉璃王第二次进军时,又见到佛陀坐在枯树之下,同样问道:“更有好树,不在彼坐,世尊今日何故在此枯树下坐?”佛陀答道:“亲族之荫,胜外人也。”并说偈曰:“亲族之荫凉,释种出于佛;尽是我枝叶,故坐斯树下。”琉璃王听后,又一次撤军。
琉璃王第三次进军时,由于严密封锁军事行动的消息,最终灭掉了迦毗罗卫国,屠杀了许多释迦族的人。
佛陀得此消息时,心中非常悲哀,头痛三日,对祖国的沦亡深感痛心。国亡城破后,佛陀亲率弟子们回到祖国看望被琉璃王残害的五百位释迦族妇女,说法抚慰,表现出炽烈的爱国爱民之心。
佛陀的这一爱国事迹,深刻地教育着他的弟子们,要时刻思报国家恩,时刻维护自己的祖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祖国,包括佛教徒在内,祖国是自己出生的热土,是哺育自己成长的故乡。自古以来,人们把祖国比喻为母亲,家乡的黄土割不断游子的思念,出门再远也要回家,飘流在外,最终也要回到生于斯、养于斯的祖国。唐代西行求法高僧玄奘大师留学印度17年之久,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他仍念念不忘自己的祖国,最后还是回到祖国的怀抱。在西藏游化整整十年,得到藏族僧俗无限敬仰的克什米尔高僧释迦室利,晚年毅然决定回到自己的故乡。祖国永远是每一个人的心灵归宿。如果仅有信仰而没有祖国的人,就像一片浮萍,没有根基,永远找不到自己的归宿。所以佛陀特别强调祖国和亲族的荫蔽胜过一切。
报国家恩不是一句空洞的豪言壮语,必须体现在行动上。
佛陀在各种戒律经典中,还特别教导弟子们“不作国贼,拥护国王,不漏国税,不犯国制”,要作一个遵纪守法的爱国公民。
所谓“不作国贼”,就是不作卖国贼,即不可以做伤害国家社会、对不起人民群众的事情。《梵网经》说:“佛子不得为利养恶心故,通国使命军阵合会,兴师相伐杀无量众生。而菩萨不得入军中往来,况故作国贼。”意思是说,作为佛弟子不得为了名闻利养有通敌叛国和卖国的行为。换句话说,作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不得进行破坏祖国统一、搞分裂闹独立的活动。如果与境外分裂分子勾结,企图干危害国家的事情,则其人不仅是国贼,也是佛门的罪人。我国近代佛教高僧印光大师曾对充当日本汉奸的人公开痛斥道:“日人以豺狼之心,欲吞吾国。吾国许多人私爱日人之贿,为彼作走狗,致彼之凶势益大。使无人为彼用,决不至有如此之横暴也。”对汉奸卖国贼助纣为虐的行径进行严厉的谴责。
所谓“不漏国税”,就是不逃税漏税的意思。自古以来,无论哪个国家,国民对国家有纳税的义务。作为佛弟子也不例外,《优婆塞戒经》说:“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所以在家居士不尽义务纳税,不仅犯法也犯戒。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建设国家的根本保证,所以纳税是造福社会、造福人群,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有人或许认为佛制这条戒是针对在家佛教徒的,与出家僧人无关。因为出家僧人既不经营也无财物,无从纳税,故不需持这条戒。对此,《摩诃僧祇律》特别提醒有人利用出家人的特殊身份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有比丘与估客共道行,比丘有大徒众。时估客便语一比丘言:汝师大德至关税处谁敢检校,汝为我持此物,寄著汝师衣囊中过此稅处。是弟子即然许,持其所寄物著师囊中,是弟子得越比尼罪。”即,有一商人为了逃避关税,让一位法师的弟子把物品藏在法师的包裹中,通过税关,达到逃税的目的。如果僧人明知这样做是逃税的行为,还帮他人带,就是犯戒有罪,所以不可不慎。
所谓“不犯国制”,就是要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制度和善良风俗习惯。《优婆塞戒经》说:“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国制,是优婆塞得失意罪。”已受戒的在家佛弟子,仍是国民,有应享的权利,也有应尽的义务,遵守国制和法规,即为义务之一。如果犯了国家的制度或法规,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还要背负佛教的戒罪。在家佛教徒尚且如此,何况出家僧人,更应该自觉遵守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由此可见,遵守世间法律是受持佛教戒律的内容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其前提。触犯法律的行为也必然是触犯戒律的行为。因此,无论在家佛教徒还是出家僧人,不仅要加强自身的潜心苦修,还要自觉遵守国家各种规章法制,拥护尊敬各级领导人,不做有害祖国和人民的事情。
报国家恩的最有益的行动,就是不懈地“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在《般若经》、《法华经》、《菩薩本行经》及《华严经》等大乘经典中,佛陀反复宣讲了“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庄严国土就是把自己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物质生活极大丰富、自然条件极其美好、政治清明,没有战争、文明富强、美丽庄严的乐园。在佛陀看来,这样的国家才是理想的国家,这样的社会才是合理的社会,佛经有时称之为“佛国”或“净土”。因此,佛陀经常劝勉菩萨们以建立人间净土、实现庄严国土为己任,如《菩萨本行经》云:“欲得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严净国土,教化众生,皆由精进而得成办。”《大方广佛华严经》说:“菩萨摩诃萨……教化众生,庄严国土,施作佛事,现大威德,无有休息。”许多菩萨也发愿以建设“庄严的国土”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如《大方广佛华严经》的普贤菩萨,“普贤愿行诸佛子,等众生劫勤修习,无边国土悉庄严,一切处中皆显现”。《阿弥陀经》中的法藏菩萨发四十八大愿,并以种种殊胜德行,从事于成就庄严国土的工作。由此可知,大乘菩萨在因地修行时,发大誓愿,以种种方便,修无量功德,去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庄严国土既是大乘菩萨自利利他的菩萨精神的具体展现,也是佛陀及其无数弟子们的最终理想和目标。因此,作为一个佛教徒都应该积极参加祖国的各项建设,时刻以慈悲的精神,用圆满的智慧去启迪人心、净化社会,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而不懈努力。
佛法从缘起及因果的角度,强调报答国恩的必要性。依缘起、因果之理,报恩,乃顺应因果律之智慧者所行,报恩必得福报;若不报恩,甚至忘恩负义,必得恶报。《大乘本生心地观经 报恩品》云:“世间凡夫无慧眼,迷于思处失妙果。”龙树菩萨《中观宝鬘论》云:“忘恩起贪着,后难获义利。”人若不报效国家,便如同不孝父母,从人性来讲是有昧天良,从因果来讲是负了业债。现在有些青年人,从小受国家教育,靠国家供给出国留学,因贪恋国外生活条件之优裕,学成而不归国报答祖国人民,甘愿做外国的二等公民。从佛法看,这种人便欠了国家的债。至于那种出卖国家利益者,从佛法看来更是极大的恶人,必然恶果自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