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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与坐床

发布时间:2024-03-07 04:02:22作者:正觉网

藏传佛教的班禅额尔德尼转世活佛世系,是清朝中央政府册封的格鲁派四大转世活佛世系之一。从宗教方面讲,达赖、班禅两个世系要高于哲布尊丹巴和章嘉两个世系;从藏蒙人民认为班禅是无量光佛的化身,达赖是观世音菩萨的化身,以及把格鲁教派的创始者宗喀巴和甲曹杰、克珠杰合称为“师徒三尊”而言,班禅大师又高于达赖喇嘛。从政治方面讲,历史上达赖世系在西藏地方居主导地位;但清朝中央政府一直把他们置于互无隶属关系的完全平等位置,都归皇帝直接管辖,其转世灵童的认定、坐床、拜师等都要报请皇帝批准,其下属重要官员都要由皇帝任免,其重要政教活动都要奏请皇帝同意;而且章嘉常在清朝中央政府任职,多次受委代表清廷赴藏蒙地区处理重大问题,其政治能量更不一般。自正式采用活佛转世的四世班禅开始,历世班禅在宗教上其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和坐床都坚持其宗教仪轨;在政治上都一贯坚持反帝爱国爱教的立场,拥护中央领导,维护中央权威,恪守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从属关系,在维护祖国统一和反对分裂方面均有上佳表现,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的历史事实。

一、班禅活佛世系的形成

藏学界专家、学者一般都把“宗喀巴师徒三尊”之一的克珠杰·格勒巴桑称为一世班禅,索南曲朗称为二世班禅,罗桑顿珠称为三世班禅,这一计世方法已经得到清朝以来历代中央政府的认可,正式记入国家历史档册。然而查诸史料,继宗喀巴、甲曹杰而担任第三任甘丹池巴,格鲁教派总法台的克珠杰,于1438年圆寂后,并无为其寻访认定转世灵童的记载。只有索南曲朗青少年在甘丹寺学经时,精通显密教理,擅长辩论,当时甘丹寺的三千多僧人均败于他手下,因而被公认为“克珠杰的转世化身”。他中年返抵日喀则东面的安贡寺,招收僧徒,传习格鲁派教义,使这座萨迦派的寺庙改奉格鲁派,由他担任法台,分派其16名大弟子到后藏各地传播教义,自己则著作经论,刻印发行,因其在宗教界的声望,被尊称为“安贡活佛”。该寺建立的活佛居住的曲吉颇章宫记载,罗桑顿珠与索南曲朗同属一个家族。他早年入后藏的拉孜曲德寺为僧,并拜扎什伦布、扎西坚白等寺的高僧大德学习显密教理和五明文化,造诣较深。在后藏流行天花,死者众多时,他因治病救人,成绩卓著而声誉日高,遂到处云游,收徒传教。晚年回到家乡,入安贡寺“闭关潜修,著作经卷”,被寺僧众公认为“安贡活佛索南曲朗的转世”。史料中尚未发现索南曲朗和罗桑顿珠作为一个转世活佛,必需经过的寻访、认定、坐床三个主要传统程序,因而他们只能是班禅世系前身,安贡活佛世系采用活佛转世传承的酝酿时期。

安贡活佛罗桑顿珠圆寂后,安贡寺派人为其寻访转世灵童。1575年,罗桑顿珠的大弟子克珠桑杰益喜在该寺以东80余里的兰溪卡竹佳白洼村,遇见了冲措·才仁班觉的五岁儿子班典桑布,顿有“与众不同”之感,遂留住该村,经一个多月的详细观察了解,认为这个孩子“聪明文静,性慈悲,好施舍,喜僧侣,恶烦嚣,能背诵多部经卷”,拟认定为安贡活佛的转世灵童,嘱其父母对幼童妥加保护和培养。1582年初,13岁的班典桑布己在家学会不少经典,被送入安贡寺拜克珠桑杰益喜为师,受沙弥戒,得法名罗桑曲结坚赞(简称罗桑曲结);但寺僧对认定其为安贡活佛转世灵童尚未一致。同年秋,江孜白居寺高僧慈诚到该寺讲经传法,发现罗桑曲结精通经要,很有辩才,破例向其赠比丘法衣,请求其“为他传法”,引起寺僧轰动,遂一致认定其为安贡活佛转世灵童,并于次年2月初三举行坐床典礼,使之继承法统,担任该寺法台。3年后,罗桑曲结以活佛身份按惯例入扎什伦布寺深造,除扎寺大法台外,3位扎仓堪布和所有僧官、全体寺僧都向他行叩头礼;在参加寺僧诵经、辩论时,也为他安置活佛座位,由此说明以扎寺为首的后藏宗教界已完全承认他的活佛身份。后来他又到甘丹寺学习和参加因明、中论的辩论,屡胜高僧大德,声誉日隆。他返回安贡寺后,在扎寺僧官、堪布和僧众代表的一再坚请下,于1601年2月初二担任了扎什伦布寺的第十六任大法台,依例得班一禅,佛教大学者的称号。自此,班禅活佛世系正式形成,历世班禅大师均成为扎寺当然法台,常驻扎寺,主持政教,建立起扎寺的曲吉颇章拉让。同时,克珠杰、索南曲朗、罗桑顿珠分别称为一、二、三世班禅,罗桑曲结则为四世班禅。1645年固始汗又赠予“班禅博克多”尊号。

四世班禅大师使扎寺得到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在格鲁派处于危亡之际,他应邀赴拉萨先后担任四世、五世达赖之师,主持五世达赖的寻访认定,一度兼任哲蚌寺和色拉寺法台,主持大昭寺的传召大法会,成为格鲁教派的实际领导人。他与五世达赖一起,迎请固始汗统兵入藏,击败藏巴汗政权,建立达赖为首的甘丹颇章政权(即以后的西藏地方政府),主动通好皇太极,为清代格鲁派在西藏的政教领导地位奠定了基础。

二、清朝册封以后的班禅转世

四世班禅圆寂一年以后,扎寺和班禅拉让派人为其寻访转世灵童。1663年,扎寺苏本堪布罗桑丹增拟认定后藏托布甲溪卡出仓村索南旺扎之子为转世灵童,派人报告五世达赖未予肯定,只叫对幼童妥加保护。次年,扎寺将该幼童接入托布甲寺供养。1665年达赖要求扎寺对幼童进行仔细考察。扎寺前后派出三批人员,经过遗物验证,扎寺一致公认该幼童为班禅转世灵童,并派人向五世达赖报告,达赖表示承认,指示将灵童迎入扎寺坐床。1668年正月初三举行坐床典礼,继任为五世班禅。同年10月,清圣祖派人到扎寺祝贺。1713年清圣祖谕理藩院:“著照封达赖喇嘛之例,给以金印,封为班禅额尔德尼”。钦差大臣策楞在扎寺宣读的圣旨中称“……班禅呼图克图历代勤勉宗喀巴教,……不趋附横逆之事,每年恭派使臣请安进贡,自始至终,虔诚如一,甚属可嘉。

……为保障扎什伦布寺所属寺庙原征赋税,永不为他人侵占,兹封班禅呼图克图为班禅额尔德尼,颁给金册金印”。至此,班禅活佛世系的封号和地位始正式固定下来。1737年7月5日五世班禅圆寂。

六世班禅:扎寺为五世班禅寻访转世灵童中,得知1738年生于后藏南木林县扎西则村唐拉家的一名小孩,生时该地出现很多吉祥征兆,小孩也有很多灵异表现,遂派人报告颇罗鼎郡王和七世达赖。1740年扎寺分两批派人对幼童详加考察,并用不同遗物验证,幼童均捡取无误。于是向郡王与达赖汇报。郡王将达赖代表、扎寺代表和护法请入王府,直接指问该幼童是否为班禅转世灵童。护法降神授记:“扎什伦布之主,已降生于扎西则,应速去迎请,使吉祥之光普照。”于是,他们将情况报告驻藏大臣纪山,请呈报清朝中央批准坐床继位。扎寺代表返回寺庙向扎萨喇嘛等汇报后,经4天讨论才统一了认识,遂向寺僧宣布灵童认定结果。9月6日将灵童迎入出仓附近的顿珠明康寺供养,接受班禅拉让官员和郡王代表的祝贺。3天后达赖也来信认可。同年10月,经清高宗批准继任为六世班禅,并准予坐床。1741年10月初一,由扎寺扎萨喇嘛给灵童剪法披度,取法名班丹益喜。6月初四,由清朝专使脱藏格主持,在扎寺日光殿为其举行坐床典礼。1744年,由奉旨担任经师的扎寺安钦·罗桑索巴授沙弥戒。1752年,清高宗批准扎寺罗桑群培继任班禅经师。1757年,由经师罗桑群培授比丘戒。1780年11月初二,六世班禅圆寂于北京西黄寺。

七世班禅:扎寺按照宗教仪轨为六世班禅寻访转世灵童时,首先从众多线索中挑选出4名候选人;复派前世苏木堪布对之仔细观察了解和进行遗物验证,然后与扎萨喇嘛共同挑选,商定1782年白朗县吉雄出生的丹白尼玛为转世灵童后,一面派人向灵童之兄八世达赖报告,一面请拉木护法降神授记。最后扎寺以降神结果与达赖指示相同而正式认定为转世灵童。由扎寺扎萨喇嘛和苏本堪布联名呈请驻藏大臣博清额,转奏清高宗批准。高宗征求章嘉等驻京呼图克图意见后,于1738年正月23日降旨批准,并赐奖赏物品,核准坐床日期。1784年8月11日,驻藏大臣与扎寺官员护送灵童由甘丹列协曲林出发,12日住扎寺东侧小花园内。13日灵童入扎寺,即于日光殿内,由驻藏大臣博清额主持,在钦差专使伊鲁勒图(鲁大兴)和郭茫呼图克图的“看观”下举行坐床典礼。8月20日,八世达赖抵扎寺祝贺。9月初七达赖给班禅剪法披度,取法名、授近事戒。1789年藏历6月4日,达赖在大昭寺给班禅授沙弥戒。1801年4月15日达赖又在大昭寺给授比丘戒。1853年正月14日七世班禅圆寂。

以上史料可知,自1713年清廷正式册封五世班禅大师起,至金瓶掣签制度建立,班禅活佛世系共转两世。其转世灵童的寻访工作,均由扎寺派人依宗教仪轨和传统做法进行。转世灵童即后一世班禅的认定,六世班禅由护法降神认定,由郡王和达赖、扎寺代表报批;七世班禅由护法降神和达赖共同认定,由扎寺报批。其坐床典礼,六世班禅由清廷专使主持;七世班禅由驻藏大臣主持,清廷专使“看观”。至于其经师人选与授戒堪布,则统需清廷核准。可见就在这一时期,达赖亦不能擅自认定班禅转世灵童。

三、金瓶掣签制度以后的班禅转世

1792年清朝中央政府颁布实施金瓶掣签制度迄今,班禅活佛世系共转三世,即八世、九世、十世班禅大师。

八世班禅:扎寺按宗教仪轨进行大量前期活动后,即派人到各地寻访七世班禅转世灵童。1856年通过遗物验证等办法遴选出南木林县托布甲溪卡出仓家出生的拉杰旺堆坚赞、江孜县车古蹊卡出生的群培觉杰和昂仁县茫洛家出生的幼童为转世灵童候选人,决定依制呈报驻藏大臣;但昂仁县幼童父母决定不再参加,因而只剩二名。扎寺遂派苏本堪布诺门罕朗结曲批(又名班丹西绕),携带由幼童全家和当地群众、头人书面具结的灵异材料,赴拉萨禀报驻藏帮办大臣赫特贺,请其转奏清廷核准掣签。1856年9月1日,清文宗谕内阁:“……著照所奏,即照定例,将此二童之名入于金瓶内,唪经敬谨掣签,以定呼毕勒罕”。1857年11月初,两名幼童在其父母带领下,与扎萨喇嘛、前世班禅的三大侍从堪布和百余名僧俗官员来到拉萨。23日在布达拉宫三域殊胜殿皇帝牌位前,举行金瓶掣签,摄政、噶伦、扎萨喇嘛、三大侍从堪布、前后藏僧俗官员参加,由驻藏大臣满庆和赫特贺主持仪式并掣签,认定出仓丹增旺杰之子拉杰旺堆坚赞为班禅转世灵童。26日将灵童迎入罗布从卡格桑颇章宫,由热振摄政给灵童剪法披度、取法名为曲吉扎巴丹白旺秋巴桑布(简称丹白旺秋)。29日,灵童由扎寺官员护卫离开拉萨返回扎寺。按照清文宗谕旨,1860年10月初三,在扎寺日光殿举行八一世班禅坐床典礼。庆典由驻藏帮办大臣恩庆和扎寺苏本堪布奉旨“看视”,前藏摄政、噶伦及扎寺全体官员参加,先由恩庆宣读圣旨,班禅面东跪接圣旨和皇帝礼品,行三跪九叩之礼谢恩后登上法床,接受各界的奉献和祝贺。次日,热振摄政在日光殿奉旨为八世班禅授沙弥戒。1861年11月清文宗批准扎寺退桑林扎仓堪布噶钦·罗桑丹巴坚赞任八世班禅经师,并赏给诺门罕名号。1875年4月15日由普布觉活佛在扎寺为八世班禅授比丘戒。

九世班禅:1882年7月八世班禅圆寂,扎寺派人向十三世达赖、驻藏大臣、摄政报告情况,并请达赖祈祷班禅早日转世。一年后扎寺派人四出寻访转世灵童,获不少线索。为遴选出3名参加掣签的候选幼童,1887年3月起,除由扎萨喇嘛苏本堪布赴拉萨请达赖及有关寺庙问卜外,扎寺自己也在八世班禅灵塔前卜卦,并用前世班禅遗物对幼童进行验证,最后选定了3名候选幼童。文硕于同年奏请皇帝批准举行金瓶掣签。经清德宗核准,1888年正月初九文硕将金瓶迎至布达拉宫三域殊胜殿,请达赖喇嘛率众诵经7日;同时会同第穆摄政对三幼童进行“验看”,认为均“端庄凝重,迥异常人”。15日达赖喇嘛、甘丹池巴、第穆摄政、扎寺扎萨喇嘛等僧俗官员参加,由文硕主持并实施金瓶掣签仪式,认定朗县出生的仓珠甲措为班禅转世灵童。次日,在布达拉宫日光殿,灵童拜达赖为师,剪法受度,得法名为吉尊罗桑曲吉尼玛格勒南结巴桑布(简称曲吉尼玛)。1892年正月初三,由驻藏大臣升泰奉旨主持,在扎寺日光殿举行九世班禅坐床典礼。

十世班禅:1937年12月1日九世班禅圆寂于青海玉树。几经周折,其法体于1941年2月4日始迎返扎寺。同年5月5日国民政府决定:“寻访灵童,责由罗桑坚赞(班禅堪厅扎萨喇嘛)办理”。经半年多寻访遴选,于1941年12月向蒙藏委员会呈报15名幼童名单。1942年3月国民政府颁布《征认班禅呼毕勒罕办法》,规定:“一、班禅转世灵童由班禅徒属寻访;二、班禅呼毕勒罕候选人,准由西藏宗教首领就班禅徒属所报灵童负责认定3名;三、呼毕勒罕候选人3名决定后,由西藏政府呈报中央派员在拉萨大昭寺举行掣签,签定一名为呼毕勒罕。”据此,罗桑坚赞派恩久活佛携带灵童寻访报告书和灵童名册进藏,办理遴选参加掣签候选人事宜。达赖和达扎摄政先是节外生枝,另寻一名灵童,并将其列入参加掣签的候选人之内,使噶厦与堪厅予盾加深;接着让噶厦政府出面,公开反对通过金瓶掣签的定制认定转世灵童,并且反对中央派员主持坐床典礼,妄图以此否定中央的领导,为其分裂祖国统一的行径张目。此举遭到国民政府拒绝后,由达扎等亲帝分裂分子操纵的噶厦政府,竟于1949年初派人将他们自行寻访的八宿幼童拉玛接到拉萨,非法擅立为班禅转世灵童,并准备举行坐床典礼。至此,西藏地方政府拒绝中央主持班禅转世的态度已暴露无遗,因而班禅堪厅和青、甘各寺宗教大德、蒙古各盟旗联合驻京办事处以及青海省政府主席马步芳等,纷纷要求国民政府早日批准青海循化灵童官保慈丹继任为十世班禅,并在塔尔寺坐床。国民政府“为顺应民心,维护中央威信”,于5月讨论了认定班禅转世灵童和派员主持坐床典礼事宜。1949年6月3日代总统李宗仁签署命令,特准官保慈丹免于掣签,继任为第十世班禅大师。1949年8月10日由中央特派专使关吉玉主持,在塔尔寺举行坐床典礼,从而完成了继承九世班禅法统的所有手续。

由上述三世班禅转世史料看,金瓶掣签制度对扎寺按照宗教仪轨和传统做法寻访转世灵童上未予任何变更,而是在寻访工作结束后的灵童认定上,革除了以往个人(护法降神或达赖卜卦)认定的弊端,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的范畴,以体现国家主权和中央权威。这一制度的具体要求是:1.参加掣签的灵童候选人要报驻藏大臣审核;驻藏大臣有权要求寻访者重新复查;在他认可之后才报请中央政府批准掣签。2.通过金瓶掣签方式,从批准的候选幼童中,认定转世灵童真身(正身)是法定制度。只有个别特殊情况,才能由驻藏大臣或当地政府领导向中央政府呈请免予掣签,但准与不准全由中央决定。3.掣签仪式原则上均由驻藏大臣或中央派员主持,并亲自掣签。4.通过掣签认定的转世灵童,需经中央批准继位。5.由中央派员主持坐床典礼。

同时,可以看出,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在其千余年发展过程中,历史形成的一项颇具特色的传承制度。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和坐床,经七百余年的实践,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宗教仪轨和传统做法。任何一个大活佛世系,都经历过由该教派或寺庙僧团自行寻访转世,逐步取得社会承认,与中央政府建立并发展关系,受中央册封而扩大影响,向中央呈报活佛圆寂和转世情况以求继承既得地位与封赏,最后新一世活佛由中央批准方谓合法,才能得到信教群众拥戴的客观发展过程。而金瓶制签制度是这一发展过程的必然产物。它规范了转世灵童的认定办法,保障了转世活动的正常进行。在活佛转世过程中,按照宗教仪轨和传统做法寻访转世灵童,属于正常的宗教事务,政府不仅不予干涉,且一直依法给予支持和保护。至于转世灵童的认定和批准坐床继位,早有明确法规定制,必须依法依制行事。那种打着“释迦牟尼比丘”的旗号,以“宗教内部事务”为幌子,干扰国内正常转世活动,破坏西藏大好形势,企图分裂祖国的违法行为,理所当然地要受到坚决谴责和反对。(信息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

编辑: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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