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城罗珠堪布谈戒杀——谁不尊重生命,谁就不配拥有生命
发布时间:2024-10-27 04:02:10作者:正觉网(一)戒杀的必要性
在十不善中,有两种不善的罪业是最为严重的,一个是杀生,另一个是邪见。
为什么杀生的罪业有那么严重呢?首先因为杀生对其他生命构成了极大的伤害;其次从自己的角度而言,杀生的严重果报是惨堕地狱,所以将杀生的罪业排在了第一。
为什么邪见的罪业有那么严重呢?唯识宗认为,在众生的阿赖耶识中,储藏了许多善恶的种子。一旦我们的心里生起了邪见,这些邪见就会摧毁所有善法种子的力量,从此以后,相续中的所有善种或者善根都会因此而间断。
平时所说的邪见,不一定属于十不善中的邪见。十不善中的邪见是什么呢?《俱舍论》中讲过,就是认为不存在善恶因果,不存在前后世之类的观点。因此,从破坏善根的角度来说,十不善中最可怕的就是邪见。
今天在这里,我们暂时不强调邪见,而只以戒杀放生为主题。
为什么要戒杀呢?要想意识到戒杀的重要性,就需要从将心比心的角度来进行换位思考。
首先我们应当这样思维:每个人在来到世上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渐地去寻找自己的理想、追求与爱好。比如说,有些人因为贪图钱财,而愿将体力、青春,以及千载难逢的人间岁月等所有的一切,都花费在追逐金钱的“事业”之中;有些人因为崇尚地位,为了赢得高官厚爵,宁可舍弃包括辛苦换来的钱财在内的所有一切;另有一些人却垂青于名声,为了名满天下、流芳百世,又置钱财、地位于不顾。尽管每种人都各有图谋,但愿意为了金钱、地位与名声而付出生命的情况却异常罕见。由此可见,对于所有人来说,生命的价值都是极其珍贵的,一切世间万法均无法与之比肩。
但很奇怪的是,虽然人类万分珍惜自己的生命,却将其它众生的生命视若草芥。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会亲自动手去杀害这些众生;即使自己不动手,也会在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或者在为了获取利润的情况下,眼见他人灭绝人性地残杀这些无辜生命,却熟视无睹、冷眼旁观,不愿尽己所能地规劝阻拦。
我们自以为人类文明在不断地发展进步,但由人类发明的残酷杀害、虐待其他生命的方法,却在现代社会的各个角落层出不穷。这些现象除了能证明人类的愚蠢、无知、贪婪与野蛮之外,又能说明什么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文明吗?既然人类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又怎能随意剥夺他众的生命呢?
人类不仅肆无忌惮地屠杀无辜生灵,还为自己的恶劣行径寻找了一些所谓的正当“理由”与“依据”。
基督教以及释迦佛住世时的一些婆罗门的宗教认为:动物是上帝等神灵赐给人类的食物,以动物为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
另外,很多人都知道,二元论的缔造者笛卡儿甚至认为:动物只不过是一种自动的机器,是没有任何感觉的物体。自从他创立了这种学说之后,西方医学界就开始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残忍地对动物进行活体解剖,使无数生命遭受了惨无人道的凌虐。
本来依照常规,在各个宗教、各种学术之间,大家都应当互相尊重、和平共处,而不应该以严厉的态度去驳斥对方。但上述观点不但导致了自己观念上的错误,而且还对其它众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我们就必须毫不留情地给予破斥。
首先,认为上帝等神灵将动物赐给人类为食的观点,是绝对无法证明的。时至今日,上帝存在之说已经成为令西方人深感头痛的一种尴尬,虽然无数人都在绞尽脑汁地去证明上帝的存在,但至今尚一无所获。
当然,我们并不是想否认上帝的存在,但既然上帝存在之说尚是一个悬案,那么所谓“上帝”将动物赐给人类为食的观点又如何以理服人呢?
至于笛卡儿的观点就更是不堪一击,包括小孩子都知道,像黑猩猩之类的很多动物,其智力、情感都跟人类不相上下。如果认为动物没有苦乐感受,就真是可笑荒唐了。因此,这两种说法都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荒谬之说。
既然动物也跟人类一样具有知性与感受,不愿意承受痛苦的折磨,那么人类究竟该如何对待动物呢?关于这个问题,世间人以前并没有拿出明确的答案,后来在近几百年间,西方才开始制定了一些善待动物的法律条文,以约束世人日益疯狂的残暴行为,但这些条例所规定的范围,却是极其狭窄的。哲学与其他宗教,也没有在此问题上给出完整的答案。而世人奉为圭臬的科学,又根本无法以自己的结论唤醒人们的良知,建立起伦理道德的观念。唯一能够全面回答这个问题的,只有释迦牟尼佛的经典。
(二)戒杀的三种层次
佛在小乘的经典当中,提出了戒杀的三种层次:
第一种,是最低的要求。就是如果做不到发誓不杀害所有生命,就可以在动物当中进行选择,比如不杀猪、鸟、鱼、羊或者牛等等;或者发誓除了鱼类之外,不杀害其它的所有生命;或者发誓除了在生病的时候,为了治疗疾病,而杀死体内的寄生虫之外,绝不杀害其它的所有生命;或者发誓不杀害现在不太可能杀害的老虎、大象、熊猫等等珍稀动物,包括发誓不杀害现在根本不存在的恐龙,也有一定功德。虽然这是一种不完整的戒杀,也比完全不戒杀要稍强一筹;
第二种,是中等的要求。就是只有当遇到命难时才杀生,比如在肺、肝等器官中发现了寄生虫,如果不打死,自己就会死亡,为了保住性命,才不得已而杀之;或者在仅剩的少量食物中发现了虫子,如果自己不吃完这些食物,就肯定会饿死,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赶走小虫,独吞该食,除此之外,绝不杀害任何生命;
第三种,是上等的要求。就是无论遇到何等的困难,也绝不杀死任何生命。仍以前面所说的情况为例。
如果在身体内发现了蛔虫之类的寄生虫,要治疗疾病,就必须将其打死,不然自己就会付出生命的代价。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关于细菌是否属于众生,至今还没有一个非常确切的答案,所以这里暂时将细菌排除在外。
另外,在仅剩的食物中发现了虫子,如果将这些虫放到其它地方,它们就会因为失去了赖以生存的食物而必死无疑;若将仅有的食物布施给虫子,自己又将命丧黄泉。在不是将虫子扔到一边,就是要放弃自己生命,二者不可两全之际,若有纵然牺牲自己的生命,也绝不故意伤害其它众生的决心,就算是最崇高的发誓。
疾风知劲草,岁寒知松柏。在西藏动乱期间,曾涌现过很多这方面的公案:
有一位上师,在有人将四肢被捆绑的牛、羊等动物放在他的面前,又将屠刀交给他,强迫他去杀害这些生命的时候,曾大义凛然地将屠刀对准了自己的脖子,甘愿以死来捍卫自己的誓言,也绝不向残害众生的邪恶势力低头;
在“除四害”的年代,一位在监狱服刑的出家人,从管教干部处得知了第二天将要捕杀麻雀的计划后,就偷偷去厕所,用小刀割断了自己的血管。旁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抢救过来;
前几年有一个小出家人,他因为病得苦不堪言而到医院去治疗,结果发现折磨他的病因,是腹腔内的大肠已经腐烂坏死。只有杀死一条狗,并用狗的大肠来替换他自己的大肠,才能把病治好。当他知道后,便急切地告诉周围的人:千万不能为了自己的病,而杀死狗的性命,宁死也不肯接受这种治疗方案。他的上师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开心,并赞不绝口地说道:“学佛的人就是应该这样!学佛的人就是应该这样!”
这些都是真实的事例,前面两个公案中的其中一个当事人至今还在,另一个是否在世我不太清楚,按年龄推算,应该已经去世了。不仅在藏地,包括在汉地等其它地方,也发生过很多类似的公案。这种为了维护其它众生的生命,而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的精神和行为,就是最上等的戒杀。
事到如今,有多少人愿意为了“低贱”的动物而舍弃自己的生命呢?我们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又会如何选择呢?也许很多平时将佛理讲得头头是道的人,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却只能闪烁其辞,环顾左右而言他了。
很多人都自诩为了不起的大乘佛教徒,但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内心深处的软弱就会暴露无遗。请大家衡量一下,自己是否有堪称大乘佛子的资格?如果没有,就应坦然承认,而不要自命不凡。如果现在能有为了众生而舍弃自己生命的决心与勇气,不论将来是否能够做到,也算得上是守持上等戒杀之人。
对于每个人而言,从无始以来心相续中所积累的杀生罪业是非常严重的。而杀生的果报,就是惨堕地狱,这是非常可怕的。如果这一世养成了浓厚的杀生习气,下一世也会因串习而酷爱杀生,并在以后的生生世世都酷爱杀生,也因此而积累更多的杀业,如果不设法让它中断,就只能在地狱中永世不得超升了。
(三)佛经中的戒杀定义
佛陀在佛经中说道:如果在房间内发现有蚂蚁、蚊子、蟑螂、青蛙、螃蟹之类的小生命,纵使它们没有太大的罪过,其存在也会让人感觉不舒服;或者因为老鼠会吃掉衣服、食物等东西;或者在睡眠的时候,一些小生命从天花板上掉下来,将自己从美梦中吵醒,在这种日常生活被打扰的情况下,即使感觉不方便,也尽力忍受而不杀害这些众生,就是一种戒杀;
但一般人的行为却并非如此。一旦某种生命的存在对自己稍有不利的影响,就会千方百计地去消灭它,只是碍于法律、舆论的制约,才不敢去杀害同类,否则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佛陀又说道:如果在青稞、大麦、小麦等粮食中发现有小虫,便考虑到:“如果将这些粮食送到磨坊去推成面粉,就会碾死这些小虫;而将这些明知不能食用的粮食销售出去,不但不能转嫁罪过,反而会有偷盗的过失。”为了避免这些情况,于是自己不食用,也不卖给别人,则也是一种戒杀;
当牛、马、骆驼等牲口因为驮运货物过久、过重,而引起背部溃烂生疮,疮口里面繁殖了很多小虫的时候,就不再让这些牲口去驮东西,而且还用柔软的鸟翅羽毛,将这些微小柔弱的生命从疮口中取出,并放到安全的地方;或者在发现肉食中孳生小虫的时候,就不食用、不销售,也不用来喂养猪狗等家畜,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小生命安全;如果发现被褥下面存在啃食、损坏垫褥等东西的小生命,也不去伤害;或者在走路的时候,虽然知道无意间踩死蚂蚁等小生灵不是罪业,但也小心翼翼,尽可能地不伤害它们。以上这些善待生命的态度,都是戒杀;
上等的戒杀,就是在内脏器官中寄生了虫类,如果不杀死它们,自己不但会疼痛,还会有生命危险;如果打死它们,就可以结束痛苦,获得健康。在面对这种重大抉择时,也宁可牺牲自己的性命,而不伤害其它生命的行为。
佛陀又说道:什么是戒杀呢?如果在仅剩的食物中发现了虫子,若将这些虫子放到其它地方,它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如果不吃这些食物,自己又会饿死。于此紧要关头,宁可自己饿死,也绝不伤害众生,就是戒杀。
以上内容,就是佛陀在经书中所宣讲的戒杀概念。这些要求不是佛陀对大乘菩萨特有的要求,而是对大小乘佛弟子的共同要求。
我们以前总以为,自己不去饭店中点杀鸡鸭鱼兔,也不亲自去宰杀猪马牛羊等,就算是戒杀。这虽然是戒杀的一部分,但戒杀还有很多细微的要求。在了知这些要求之后,我们也应该尽力去做到。
以上简单地介绍了三种不同层次的戒杀,以及佛陀所宣说的戒杀概念。
(四)综述
有人会认为佛教的这种要求太过分、太不近人情,简直是匪夷所思,但不论是否理解,佛就是这样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地珍爱生命。现在全世界都在提倡珍爱生命,但他们所珍爱的对象,只是人类自己的生命。而佛陀所指的生命,却不仅是指人类的生命,而是包括蛔虫在内的所有生命。只有佛陀,才是珍爱生命的典范,将博爱的意义发挥到了极致;也只有在佛陀的博爱世界里,才没有任何片面、偏袒、狭窄、自私的成分。由此可见,佛不但在宣说如来藏、空性等胜义谛方面是无与伦比的,在劝诫后人善待生命方面,也是如此。
既然我们自称为学佛的人,就应当按照释迦牟尼佛的要求去做。比如说,遭遇疾病的时候,不但自己不去服用杀灭寄生虫的药物,而且也力劝他人放弃这一念头。是否堪称佛教徒的试金石,就在于生死关头能否严格履行佛陀言教。如果仅仅在平时精进地磕头、念经,外表看起来非常虔诚,但遇到具体情况的时候,却仍然怙恶不悛,随意违背佛陀教言,就不配进入佛教徒的行列。
如果根本没有善待动物的心,只是一味地去接受各种灌顶,拜见很多上师、活佛,修持所谓的“大圆满”等等,都是没有用的。
连佛陀的最低要求都做不到,又怎能修高层次的法呢?我目前对自己的要求,就是从这些方面入手。高层次的要求做不到,是可以原谅自己,理解自己的。比如说,如果不能证悟大圆满,生起次第的本尊观想得不清楚,或圆满次第的气脉明点修得差劲,我也不会伤心失望,不会对自己失去信心。因为大圆满、生圆次第等等不是像我这样的人可以证悟的,我离证悟这些高深之法的境界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没有必要勉为其难。但如果我发现自己连佛陀的最低要求都达不到,居然在小的基础方面停滞不前,就会伤心失望甚至万念俱灰。
不知道你们是怎样要求自己的?是往高处着手,还是从低处落脚?如果选择的是前者,我就不得不告诉你们,这种眼高手低的选择是错误的,我们只能从最低处起步,先奠定好坚实的基础,才能一步步地往高处走。
在座的人当中,很多人的岁数已经不小了。在几十年人生历程中,你们也耳闻目睹了很多令人动容的事情,但是否看到世间有哪一本书有这种善待生命的要求?或者听到世间有什么人是严格遵循这种要求去做的呢?虽然西方也有一些动物保护协会,我们也非常赞叹、随喜、敬佩他们的行为,但在有人申请做动物试验的时候,他们还是会批准。而佛却不会开许这种做法,绝不允许任何人为了任何目的,去剥夺其它生命生存的权力。
按理来说,任何生命都有生存权和自由权,虽然杀戮行为也不时地在自然界中发生,但除了人类以外,没有哪个生命会自认握有对他众的生杀大权。人类的蛮横无知常使其变得禽兽不如,往往仅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凶残地侵犯其它生命,直至物种灭绝的地步仍不为所动。
希望大家不要再对这一切充耳不闻,也不要仅仅将这些要求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该付出实际的行动。今天讲完之后,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在客观评价自己的基础上,尽己所能地在以上三种层次中,作出符合自己的选择,并在以后的生活中严格遵照执行,尽量以自己的行动交出令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