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玛仁波切:捐钱多就是大布施吗?
发布时间:2024-05-18 04:03:04作者:正觉网
经常有些人,于财布施之后,喜欢炫耀:“我最近做了很大的布施,捐给穷人多少钱,捐给寺庙多少钱……”甚至把供养也当成一种施舍,因而心生傲慢和炫耀,这样所做的上供与下施,意乐不清净,功德也大打折扣,所剩不多。其实,布施的财物并无大小、多少之分,主要看内心是否纯洁清净。如果以贪婪、嗔恨、妒忌、吝啬、比较、傲慢等心行布施,就谈不上有什么功德了。《大庄严论经》中说:“不以钱财多,而获大果报,唯有胜善心,乃得大果报。”
布施(图片来源 资料图)
布施应以“三殊胜”摄持:前行发心殊胜,发出真实无伪的菩提心;正行无缘殊胜,无分别心行布施;结行回向殊胜,将所做的功德全部回向给遍布法界虚空一切如母有情众生。
如此愿行,善根不失且增长,布施圆满利无穷。钱财的多少并不能称之为大布施。有些人以为自己捐了成千上万乃至更多钱就是大布施了,其实这要看行布施之人,付诸怎样的发心和行动,拿出对自己来说无足轻重的财物,就是普通的布施。大布施在古代是将自己拥有的马匹、大象、亲眷、房产等最为珍视的人及物品,对己而言价值巨大之物行布施。在今天亦是如此,有些居士以清净心行大布施,竭尽全力护持三宝,护持寺庙与具德上师的弘法利生事业,如拿出房屋做道场等,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大功德。
还有一种极大布施:不顾自身安危,布施自己的肢体、器官甚至生命。释迦牟尼佛本生传记中记载了摩诃萨埵王子舍身喂虎的事迹,还有龙树菩萨将头颅布施给乐行王子等等。如能行布施身体之法,则均为初地菩萨及以上,凡夫俗子无法做到。他们已经证悟了诸法实相,能够承受,且不会因反悔损灭功德,布施的身体亦会复原。
我们应该尽力祈愿:“虽然我目前不能布施身体,但希望我能早日如诸佛菩萨一般,具足这样的能力,以毫无贪执的心,行极大布施。”普通财布施属于资粮道,大布施属于加行道,极大布施是在见道的阶段进行的。
这样的佛教故事影响了一代代的藏族人,在藏族人的丧葬习俗中,有一个被称为“天葬”。人往生后,以自己的身体做最后一次布施。内地人可能觉得毛骨悚然、不可思议,“这是拿人肉喂鸟吗?”其实,是信众受到佛陀极大布施的伟大精神影响,愿将死后原本无用的肉身,再发挥做功德之用,行布施并将功德回向六道一切众生。
藏族也有火葬,其实是一种火供,将死亡的肉身火化,如燃灯供佛之意,以及将火供之味布施给饿鬼道饥饿苦难的有情众生。以前,如果是在夏天往生的人,在无法进行天葬之时,就先埋在地下,这与内地入土为安的想法不同,其实是因为夏天蚊虫太多,火供尸体会烧到很多虫,所以不忍心火化,先埋起来。等到冬天寒冷之时,没什么虫了,再把尸体拿出来火化。
藏族的丧葬习俗中,还有一种叫水葬。在以前,有些人往生之后,是被直接丢到江河里的,当然,现在这种习俗已经基本不存在了。这是发愿将尸体供养给水族的众生。藏族人不吃江河湖海里的生物,布施给水里的众生,可让它们解决温饱,还可以使它们有免于堕入恶趣的因缘。
能够帮助处于恐惧中的众生离开危险境地,远离畏惧与恐怖,愿它们有所依靠,这就是无畏施。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说:“诸余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真正的无畏布施,是愿意做无助众生的怙主、亲友及救星。除了救护生命、放生之外,不破坏环境,提供给有缘众生舒适的生存环境;以温和的言行帮助厌世之人,倾听他人的烦恼与痛苦,以佛法善巧地劝解;发愿往生之后捐赠器官、日常献血救人等等,都属于无畏布施。
释迦牟尼佛第一次讲经说法之地,是在鹿野苑。为什么叫鹿野苑呢?因为佛陀在那儿讲经说法之后,希望喜爱猎鹿的国王将此地禁猎,作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场所,行无畏施,于是就有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著名的野生动物保护区,这充满了佛陀大慈大悲的精神。因此,鹿在藏地也被视为慈悲的象征。所有的佛教徒,皆应慈悲为怀,希望一切众生都能远离苦难,究竟离苦得乐,最终都能成佛。(文:祖古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