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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的结集与发展之三

发布时间:2024-04-15 04:00:04作者:正觉网

3、部派佛教戒律  根据前面所说的结集情况看,早在佛陀涅槃后的“第一次结集”大会中,由“小小戒”可以舍弃的问题,已经发生了主持人迦叶尊者和阿难的论诤,又发生了南方富兰那长老率众来诘难的事,就清楚呈现了部派分裂的症候。到了一百年后的第二次结集,因为“十事非法”之争问题,更加巨了东、西方的实质分裂(其中东方派以大众僧徒为主,对戒律的观念比较开明;西方派以上座长老为主,对戒律的观念比较保守),由此,佛教由“原始佛教”分为“大众部”和“上座部”的初步分歧。  第二次结集的分裂,具体的说还只是对一些“小小戒”的不同见所引发的争执。但是随着师承、地域、语言以及客观环境等的不同变化,两派的争执就从“律制”逐渐发展到“教义”上去了。又到了约一百年之后的孔雀王朝的阿育王时代,派出传教师四处传教,两派又终因“大天五事”而公开决裂,从此这两部一再的分裂,到了佛灭大约四百年间,一共分为二十个部派。而整个律藏的传承,也从初次结集之后由迦叶尊者传给阿难尊者,再传末田地、舍那波提、优婆崛多;在优婆崛多以下有五位弟子,由于各自对于律藏内容的取舍不同,律藏也便分成了五部即:   (1)、昙无德部--《四分律》  (2)、弥沙塞部--《五分律》  (3)、迦叶遗部--中国只传译其戒本,名《解脱戒经》,广律没传。  (4)、萨婆多部--《十诵律》  (5)、波粗富罗部--中国未传  除此之外,还有第六部《摩诃僧祇律》。这是圣严法师引《大集经》的说法。在中国习惯的有四律五论之说,但都是属于以上所说的分部之后的律典,并非第一次结集时优波离所诵出的原本律典。

  整个戒律的流传,就是由于部派的分裂而成了部派的戒律,而各部又有各部自己所传的戒律,至于第一次结集的律藏,现在已经无从见到它的本来面目。比如,在现存的各部律藏中,不论是南传锡兰巴利文的《善见律》也好;北传汉译的《十诵律》、《四分律》、《摩诃僧衹律》、《五分律》、《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也好;西藏律,以及绝大部分的“戒经”、“戒本”及“律论”也好,都是部派佛教的遗产。不过,虽然各部广律之间各有若干小节的取舍与详略的出入不同,但其根本精神及根本原则,仍然是大体一致的。所以近代的学者公认,律藏是最能保持原始佛教真相的圣典。

二、律藏在中国的翻译与弘扬

  戒律的传入中国,根据史料记载,最早是在三国时代。也就是在曹魏嘉平二年(公元249年-253年),由印度天竺来的昙摩迦罗(中文译为“法时”),来到中国洛阳的白马寺译出《僧祇戒心》。魏正元年,安息国沙门昙谛来中国,在洛阳译出《四分羯磨》,是中国比丘最早羯磨受戒所秉授之法,并请了十位梵僧,立坛授戒。弘一大师在《律学要略》中说到:“由东汉至曹魏之初,僧人无归戒之举,唯剃发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法时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为戒律之始”。据载,朱士行就是依此戒法而受比丘戒的,成了中国出家人中真正沙门的第一人。弘一大师的这个说法,在《梁高僧传》中也有记载。  另外,在刘宋元嘉七年(公元430年),罽宾国沙门求那跋罗来中国设坛为僧尼受戒,此时的中国还没有尼众。当时,虽然也有从狮子国来了八位比丘尼,但是,一来没有具足十人之数;二来有些人的戒腊还不够,因此没能如愿为尼众授戒。后来有铁萨罗等三人的到来才具足十数,但此时求那跋罗已经圆寂,后由僧伽跋陀为尼众传授,成为中国尼众二部受戒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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