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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圆法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发布时间:2024-08-11 04:03:55作者:正觉网
宏圆法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这是断第二十七种疑。上面说不生法相,佛担心有人会怀疑,既然于一切法不生法相,那么持经功德难道不是取相了吗?所以佛说此段经文来破之。

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这也是指的住相布施之人,如果是无相布施,其福肯定是无量的了,是不可思量的,那就没有必要来作校量了。此布施之人,因为是住相布施所得福德是有漏的,这个我们前面也经常讲,如果有发心成佛的人,对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能够受持读诵,这是自利,为人演说,这是利他,那所得之福这是无漏福德,自然不是以七宝布施这个有漏的福德所能比的。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那要云何为人演说呢?演说之人应当怎样做呢?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这是演说之人应当做的,也就是说我们受持读诵、为人演说要遵守的轨则,这样才合乎金刚般若的密义。

在为人演说此经的时候,演说之人一定要起观照般若,内不见有能说之我,外不见有听法之人,中也无所说之法,这样三轮体空不取于相,才可以与如如不动的真如自性相应。这里也就是佛在本经的最后时刻来劝诫菩萨,不可以用取相、生灭的心来为人演说,必须用与如如不动、真性相应的不生不灭心来为人演说此甚深般若,令听闻此经的人,因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进而悟证实相般若,如是演说才是真正的演说般若,才可以令闻法者获得真实的利益,自利利他。

何以故,为什么为人演说要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因为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所以不应心生执着而取于相。

我们先讲一切有为法,一切有为法包括了十法界圣凡依正诸法,不仅世间现象界的有为法,就是二乘圣人所住的化城,甚至菩萨修因、诸佛应化都可以说是有为法。简要的来说,除了如如不动的真如本性,其他十法界圣凡诸法都是属于有为法,凡是有为法,都是属于虚伪不实幻妄不真,所以佛说一切有为法皆如梦。

梦,大家都很熟悉,梦中所见的事物,梦时见有梦醒即空,没有了,我们的身心世界以及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包括名利财富,就像梦中所见的事物一样醒了之后了不可得,就像永嘉禅师说的:“梦中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

幻,这个幻比如魔术师用魔术所变幻的一切事物,我们众生的正报身,还有外在的依报世界也都是幻化的,怎么幻化的?是我们的业力幻化,我们常说业力招感,其实它是业力所幻化的。就像魔术所变现的种种幻事,似有实无,这是幻。我们一切都是变化的,都不是实有的,是业力所变化出来的。

如泡,就是雨水打在水面上所起的泡,刹那之间就消失,比喻人的生命短暂无常迅速、人的依报幻妄不真瞬息万变。

如影,这个影子是依形体而有,本无实体,我们看到我们的影子,是因为我们的实体,光透过实体所影现出来的,本无实体,比喻六根对六尘所生起的六种识心都是妄想分别,属于真如自性的影子本无所有,本无所有的。变换的速度快,它的影像变换的快,我们的心不净,执着,所以看不出来它的影子的谢落生灭,我们看不出来。也就是说这些都没有实体,都是假相,都是影像罢了。

如露,就像草木上的露水,太阳一出来露水就消失了,比喻人生如朝露,无常迅速终归于空。如电,打雷时我们看电闪非常的快速,比喻人生在世匆匆数十载,也不过是电火时光转瞬即逝,非常的快速的。

发心受持此经又为人演说的菩萨,应作如是观,以此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以这六种来观,就知无论是有情的众生还是无情的世界,都是缘生性空,幻妄不真,这样就能不取于相,与如如不动的真如自性相应,成就无上菩提。这就是世尊说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的目的。

摘自宏圆法师《金刚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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