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观法师: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30
发布时间:2024-11-07 04:04:10作者:正觉网
「惭、愧」:惭与愧是一对:惭以对己,愧对他人。「惭心所」的体性为:「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依自身的觉知力,及法的熏习、教授力,而能崇敬贤人、尊重善法,因此于恶、不善事,起羞恶心,而不愿为。惭心所的业用是:一、消极上,能对治无惭;二、积极上,能止息恶行。谓心中若本有「惭」,一旦忽遇「无惭」之境,即能起而对治之,令「无惭心所」不起。以有羞恶之心,故常能止息恶行。
「愧心所」的体性是:「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世间力」,即现在所谓的舆论之力,或「社会公议」乃至「人言可畏」之力。「轻」为轻视;「拒」,抗拒、拒斥。
谓由于在乎舆论之力,因而轻视、拒斥暴恶之行:所以说「愧」是指愧对他人而言。愧心所的业用为:一、对治无愧,二、息诸恶业。俗语所谓:「人无惭愧,百事可为。」是故要行「正勤」,断恶修善,必须先有惭愧心(羞耻心):不但要在为恶犯过之时,知所惭愧,且要因有「惭愧意识」,而不敢去为恶、不屑造恶;如此才能真正改往修来,日渐进步。因此,发惭愧心,于过恶有惭有愧,能善分辨,才能真正起正精进,行一切修断事,因此在精进之后,列「惭、愧」二心所。
「无贪、无瞋、无痴」:这三个心所,又称为三善根、或三根,因为它们有殊胜的生善能力,且能有效地对治三不善根(贪、瞋、痴)。惭愧心生起后,对于三不善根,才能有效地遏制、止息,从而生出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
「无贪」心所的体性是:「于有有具,无着为性。」「有」,是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有具」,即三有之因;故「有」是三有之果。「无着」,无所躭着或取着。谓对三有(之果)及三有之因,都心不取着,称为无贪。无贪心所的业用是:一、能对治贪着,二、能令作善。因为唯有自心真正不贪着,才能与人为善,有益于人,因而利人利己:利人者,为大乘善;利己者,为小乘善,或凡夫善。
「无瞋」心所的体性是:「于苦苦具,无恚为性。」「苦苦具」,苦因及苦果。对于苦因及苦果之事,心不起瞋恚。换言之,对于苦恼之事:心不生瞋,称为无瞋。这表示:即使有外来的瞋恼的「刺激」,也不起瞋恚心,这才是真无瞋—亦即所谓「对境不瞋」,而不是只有在「没事」的时候才无瞋,一有境界当前就挺不住了,那不是真无瞋。故可知,前面的「无贪」,也是要「对境不贪」,才是真无贪。
无瞋心所的业用是:一、能对治瞋恚,二、能令人作善。若心中有瞋,则一切善事皆不能为;心无瞋恼,心中一片祥和,才有可能造善、修善。
「无痴」心所的体性是:「于诸事理明解为性。」「事理」:「事」如生死、因缘、业果等,「理」如四谛、十二因缘、无我、无生、真如等。对于这一切事与理都能明解,称为无痴。故有人说:无痴之性即是慧。无痴心所的业用为:一、能对治愚痴,二、能令人作善。愚痴即是无明,以不明事理,不解善恶因果,故称无明愚痴。因此若不明因果事理,所造之业即皆与愚痴相应,不能成就善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