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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相互作用,也就是一种割不断的因缘

发布时间:2024-11-17 04:04:42作者:正觉网

zzzm:   以应成见看,自识、他识也不过是方便安立而已,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影响,是不是应该和缘起法之间的作用相同?而且也应该是不一不异、一多互摄的呢?  还有“当割裂到可以安立名言的程度时,”这句话麻叔是否还可以再作一点解释?  二麻子:   是这样的……  “以应成见看,自识、他识也不过是方便安立而已,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影响,是不是应该和缘起法之间的作用相同?而且也应该是不一不异、一多互摄的呢?”  ──当然如此。所谓相互作用,也就是一种割不断的因缘,识与法界也同沙子与法界,都是平等不二。  “还有‘当割裂到可以安立名言的程度时,’这句话麻叔是否还可以再作一点解释?”  ──比如黄海。如果你不在大洋里划分出一块水域来,就没法命名。再比如草原,随手一指,说“那片地方”,对自己可能是清楚地有所划分,但对别人就谈不到了,所以没法对众起名字。这就是割裂的程度不够。  zzzm:   多谢麻叔解答。既然一多互摄,那很自然就会得出一识中含摄所有有情的识。那为什么您觉得这个说法很勉强,后学觉得这种说法,应该比识外有识更圆融些,更接近实相。或许您的意思是说这种含摄方式不像我们通常想象的那么机械?  由于诸识互相含摄,也是种子相互共有,而不是互相独立的。由此也可得出一切都是本具的,比如赵叔说的,众生含如来藏,如来含众生藏,只是显隐不同罢了。所以,一具一切,本来平等。那,这样认识您觉得有什么作用呢?

笑嘻嘻。  还有个问题,您别笑话俺。缘起性空是一也是异,在认识空性和法相(姑且这么称吧,但愿您知道后学要表达的意思)的不可分别性上,一般人是不是分开来认识的?是否存在难易的差别?这个差别与理无碍、事无碍的差别是类似的吗?不好意思,说的太乱了。  二麻子:   一多互摄是没错的……但这并不等价于沙子里面要有整个法界的复制件。  常青:   在唯识中,安立前七转识和藏识的名言,那个观待缘起的过程在唯识中似乎讲的更详细:第七识执第八识的结果,这在理解上似乎是更容易上手(麻老同意吗?)──但是却可能会造成:   阿陀那识甚深细   我于凡愚不开演   一切种子如瀑流   恐彼分别执为我   我们一般都是见甚么,执甚么的。  唯识和中论真是各有千秋。  二麻子:   这个麻子完全没异议……佛说一切法为治一切心。对不同病开不同药而已。哪个更方便实在要看具体个人情况,中观唯识实在是各有所长。  zs:   嘻嘻……其实心行上到这一步并不难──只是这是两步,一般人没注意罢了。第一步,确立分别,也就是十二缘支中[名色]这一步,这里的[名]是心法。  第二步,为了认识方便或和他人沟通需要,起名字。很多人把这个起名字当成了[名言有]了。  

编辑: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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